何承天的詩詞(首)

何承天

何承天(370-447),東海郯人(今山東臨沂市蘭陵縣長城鎮(zhèn)人 ),南朝宋著名的思想家和天文學家和音樂家。南朝任尚書載丞。何承天曾奏改《元嘉歷》,訂正舊歷所訂的冬至時刻和冬至時日所在位置,一直通行于宋、齊及梁天監(jiān)中葉,在我國天文律歷史上占有重要地位。其論周天度數(shù)和兩極距離相當于給出圓周率的近似值約為3.1429,對后世歷法影響很大。兼通音律,發(fā)明一種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律,能彈箏,復擅弈棋,著作有《達性論》、《與宗居士書》、《答顏光祿》、《報應問》等。曾奉命撰修《宋書》,書未成而卒。

人物生平

何承天,東海郯城人,叔伯祖父何倫,是西晉時右尉將軍,何承天五歲時父親就去世了,母親徐氏,是徐廣的姐姐,生性聰慧學識廣博,所以何承天小時候便開始接受教義,經(jīng)史百家,沒有不詳盡通習的。其叔父何月兮是益陽縣令,他跟隨何月兮一起去任所。

晉隆安四年(400),南蠻校尉桓偉任命何承天為參軍,當時殷仲堪、桓玄等人相繼舉兵反抗朝廷,何承天懼怕禍亂不息,遂棄職還于益陽。起義之初,長沙公陶延壽任命何承天為他的輔國府參軍,派人通報以尊奉宋高祖,于是任命何承天為瀏陽縣令,不久他便離職還于京都,撫軍將軍劉毅鎮(zhèn)守姑孰城,授官何承天為兼代參軍。劉毅曾經(jīng)外出行走,鄢陵信史陳滿用弓箭射鳥,箭誤中了值勤的將領,雖然沒有射死人,但是處以棄市之刑。何承天提議輕微處罰一下就行了。何承天被補任為宛陵縣令,趙惔為寧蠻校尉、尋陽太守,拜請何承天為司馬。不久何承天離職。

宋高祖劉裕以何承天為太尉行參軍。高祖討伐劉毅,留下諸葛長民為監(jiān)軍,隨后,何承天被任命為太學博士,

義熙十一年(415),何承天為世子征虜參軍,隨后遷職為西中郎中軍參軍,錢塘縣令。宋高祖劉裕在壽陽,宋臺建立,召何承天為尚書祠部郎,與傅亮一起共同撰修朝儀。永初末年委任何承天為南臺治書侍御史。

謝晦鎮(zhèn)守江陵,拜請何承天為南蠻長史,當時有一個叫尹嘉的人,家境貧寒,其母親熊氏以自己為典質替尹嘉償還債務。尹嘉因不孝獲罪當處死刑,何承天提議認為免除尹嘉的死刑,尹嘉之事沒有判決,恰逢大赦,得以釋免。

謝晦薦舉何承天為衛(wèi)將軍,后遷職咨議參軍,兼做記室。宋元嘉三年(426),謝晦將被討伐,他的弟弟黃門郎謝嚼用密信通報于他,命令何承天擬造征討檄文,謝晦認為湘州刺史張邵與自己不是同道之人,準備派遣一千人馬去偷襲他。何承天認為不知道張邵的意圖趨向,不宜隨便征討。當時張邵的哥張茂度為益州縣令,與謝晦一向友好,所以謝晦受何承天的勸阻中止了派兵。是時益州前任刺史蕭摹之,巴西前任太守劉道產(chǎn)離官還于江陵,謝晦想殺掉他們,何承天竭力營救,所有的人得以幸免。謝晦被攻克,何承天留在城府中不隨行,等到到彥之到馬頭時,何承天戴罪晉見,到彥之因為他有誠意,寬恕了他,命他兼作南蠻府事。

元嘉七年(430),到彥之出師北伐,拜請何承天為右軍錄事,等到到彥之戰(zhàn)敗潰退,何承天因才能不適于軍旅,得以免除刑罰,而任命為尚書殿中郎,并兼左丞。吳興余杭人薄道舉有補兵之禍,依照法律須是同籍的其月親(其月親,服喪一年的親屬)補充軍隊,薄道舉的堂弟薄代公、薄道生都是大功親(大功,喪服五服之一,服期為九月),不應在補充的條例之內(nèi),法律以薄代公的母親活著為期親,那么兒子應跟隨母親補充軍隊。何承天提議將薄代公母子一起寬恕了。已故司徒孔邈有奏說沒被進用,孫邈已下葬。議論的人說不應該仍用孔邈的名字,而應用現(xiàn)任官的名義去啟奏,何承天又提議盛明的世道,凡事應該從簡。

何承天本性剛直,不能曲意逢迎上司,常以自己所長輕慢同行,為仆射殷景仁所不滿,出任為衡陽內(nèi)史,以前在西部與官員大多不融洽,在郡里又不太公正清廉,被州司舉發(fā),拘禁于牢獄,遇到大赦得免。

元嘉十六年(439),任命為著作佐郎,編撰國史,何承天年事已高,而其他佐郎都出自名門且年輕有為,潁川荀伯子譏諷何承天,常把他稱作乳母,何承天說:“你應當說鳳凰生了九個兒子,乳母又有什么可說的呢!”不久遷職,為太子率更令,著作佐郎不變。

當時丹陽丁況等人死了很久卻還沒安葬,何承天提議認為丁況等三家,暫且可不再過問。

元嘉十九年(442),設立了國子學,何承天以本職領國子博士,皇太子講授《孝經(jīng)》,何承天與中庶子顏延之一起為他手執(zhí)書經(jīng),從師授業(yè)。不久,遷為御史中丞,當時北魏侵擾邊境,宋太祖向群臣征求威懾戎敵抵御入侵的策略,何承天上書說了自己意見。

何承天向來喜歡下棋,對正事常有損害,宋太祖以弈具賞賜給他,何承天上表陳述謝意說:“賞賜弈具很好,為什么一定要像張武那樣賞金呢?”何承天還善于彈箏,皇上又賞賜他用銀裝飾的箏一面,何承天與尚書左丞謝元一向關系不好,二人互相窺伺對方轄臺的過失,幾次互相上書彈劾。太尉江夏王義恭一年給何承天資產(chǎn):錢幣三千萬,布帛五萬匹,糧米七萬斛。義恭一向鋪張,用度經(jīng)常不夠。

元嘉二十一年(444)轉向尚書要求索取第二年資費。舊制度規(guī)定支出錢幣二十萬,布帛五百匹以上,應向朝廷啟奏。謝元則提出以錢幣二百萬給太尉,事情敗露后,謝元于是命令殺了仆射孟靑。后謝元新任太尉咨議參軍,還沒正式授命,被何承天揭發(fā)了,皇上大怒,貶謫謝元歸鄉(xiāng),且禁錮終身,謝元這時又揭發(fā)何承天賣綾茭四百七十束給官屬,索取高價。何承天被貶為布衣。謝元,字有宗,陳郡陽夏人,臨川內(nèi)史謝靈運族祖的弟弟,以學識才智聞名,死于禁錮。

元嘉二十四年(447),何承天遷職為廷尉,還沒有授命,皇上準備任他為吏部,已下達了密令,何承天泄密,因此被免官,死在家中,享年七十八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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