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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è tǐ

客體


拼音kè tǐ
注音ㄎㄜˋ ㄊ一ˇ

繁體客體
詞性名詞

反義主體

詞語解釋

客體[ kè tǐ ]

⒈ 哲學術語,指存在于主體之外的客觀事物。

object;

引證解釋

⒈ 指外界事物,是主體的認識對象和活動對象。

梁啟超 《新民說·論私德》:“對於私人之交涉,與對於公人之交涉,其客體雖異,其主體則同。”

⒉ 指次要的人或事物。

章炳麟 《駁康有為論革命書》:“今日 廣西 會黨,則知己為主體,而西人為客體矣?!?/span>

國語辭典

客體[ kè tǐ ]

⒈ 主體的認識對象和活動對象。相對于主體而言。

主體

⒉ 法律上指權利或義務的行使對象,或犯罪行為所侵害的對象。如財產、人的行為、社會關系。

“客體”分字解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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