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做藥物。
英be used as medicine;
⒈ 用做藥物。
引明 李時珍 《本草綱目·果二·桔》:“﹝橘核﹞凡用須以新瓦焙香,去殼取仁,研碎入藥?!?br />《新民晚報》1984.7.31:“龜肉質鮮美,營養(yǎng)豐富,是盛宴的佳品,它的甲和肉均可入藥?!?/span>
⒈ 入于藥材之列,即可用做藥物。
引明·李時珍《本草綱目·卷三〇·果部·橘》:「凡用須以新瓦焙香,去殼取仁,研碎入藥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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