奪(奪)
⒈ 搶,強(qiáng)?。簱寠Z。掠奪。巧取豪奪。強(qiáng)(
)詞奪理。⒉ 爭先取到:奪得最后勝利。奪魁。奪冠(
)。⒊ 沖開:奪門而出。
⒋ 喪失,削除:剝奪。褫奪(剝奪)。奪志(改變志向或意愿)。
⒌ 晃動:光彩奪目。
⒍ 決定如何處理:請予裁奪。
⒎ 漏掉(文字):第八行奪一字。
contend for、deprive、seize
予
會意:從大、從寸
take by force, rob, snatch
◎ 奪
奪
〈動〉
(1) (會意。金文字形,上面象振翅欲飛的鳥,下面是手(又、寸),其意思是:這只振翅欲飛的鳥,眼看著就要從手中失脫掉。本義:喪失)
(2) 同本義 [lose]
奪,手持隹失之也。——《說文》
給奪慈仁?!抖Y記·仲尼燕居》。注:“猶亂也。”
精氣奪則虛?!端貑枴ねㄔu虛實(shí)論》
三軍可奪帥也,匹夫不可奪志也?!墩撜Z·子罕》
勿奪農(nóng)時?!盾髯印じ粐?/p>
(3) 又如:奪宗(始封的國君被尊為諸侯以后,除去原來宗子的名分);奪氣(喪失了膽量和勇氣);奪魄(精神喪失而無生氣);奪膽(喪膽);奪彩(失出光彩)
(4) 強(qiáng)取 [seize;rob]
奪,取也?!队衿?/p>
人奪女妻而不怒?!蹲髠鳌の墓四辍?/p>
奪其印符?!妒酚洝せ搓幒盍袀鳌?/p>
奪攘矯虔?!稌涡獭?/p>
秦王度之,終不可奪?!妒酚洝ちH藺相如列傳》
奪項(xiàng)王天下者,必 沛公也?!妒酚洝ろ?xiàng)羽本紀(jì)》
(5) 又如:奪轉(zhuǎn)(奪得);奪勸(一邊勸一邊奪拿);奪情(皇帝特許某些有親喪的官僚不守孝,或者未滿守孝期者復(fù)取。意思是奪去了他的哀思之情);奪席(奪取他人的席位)
(6) 用力沖開,沖出 [force one's way]。如:奪門(破門,奮力沖開門);眼淚奪眶而出
(7) 競先取得 [win]
被澤徒深厚,慚無奪錦才。——高啟《謝賜衣》
(8) 又如:奪高產(chǎn);奪魁(奪取第一);奪卻(奪去;占去);奪衣(奪袍。喻在詩文競賽中獲勝);奪錦(奪取錦標(biāo))
(9) 剝奪;削除 [deprive]
脅服奪(罷免)其官。——明· 高啟《書博雞者事》
(10) 又如:奪褫(剝奪);奪爵;奪休(舊指女方提出離婚);奪俸(官吏犯罪,被罰扣薪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