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格審核
各招生學校負責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審定,在本校特色班招生實施辦法規(guī)定時間內,將審核結果報領導小組,同時通知相關初中學校,由其負責傳達到有關學生和家長。
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,本人提出申請,向所在學校領取填寫《2022年臨平區(qū)、余杭區(qū)普通高中特色班招生推薦表》(以下簡稱《推薦表》,見附件)(每位學生限報一所普通高中的一類特色班,特色班和特長生不可兼報,須經學生本人及家長親筆簽名),由所在初中學校負責對學生填寫的《推薦表》進行審核,經公示無異議的,簽署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后,向普通高中招生學校推薦,推薦截止時間5月23日。
由初中學校統一將本校學生的《推薦表》,經初中學校核驗過的相關獲獎證書復印件、特長證明等紙質材料,按規(guī)定時間送交相應招生學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