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通類平行錄取。實行分段填報志愿、分段錄取。
(1)志愿設置。實行專業(yè)平行志愿。以1所學校的1個專業(yè)(類)作為1個志愿單位。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80個志愿。
(2)錄取流程。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愿,隨即投檔錄取;剩余計劃重新公布,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愿,再組織投檔錄取。第二段志愿填報和錄取后,如仍有院校專業(yè)(類)未完成計劃的,實行征求志愿。
(3)投檔辦法。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,根據考生高考總分,實行專業(yè)平行志愿投檔,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(yè)(類)。投檔比例為1:1。高校按規(guī)定在投檔前增加計劃的,投檔人數計算以增加后計劃為準。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,依據位次、志愿順序投檔,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