積分入學受理期:2023年3月1日至4月10日(雙休日除外)
申請對象及適用范圍
申請對象:持有在本市市區(qū)范圍內申領的有效《浙江省居住證》的流動人口。適用范圍:積分入學僅適用于2023年符合市區(qū)義務教育入學條件且要就讀小學一年級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,范圍為杭州市市區(qū)。更多點擊查看>>>3月1日杭州市將全面開啟積分入學受理工作
拓展信息
去年11月申請積分落戶的家長,是否還需要申請積分入學?
答:目前,我市2022年度居住證積分落戶指標劃線分數正在研究劃定中,去年11月申請積分落戶的家長可再耐心等待一段時間,建議3月下旬再申請積分入學。如孩子在今年招生工作開始前將戶籍遷入杭州市區(qū)的,按本市市區(qū)戶籍兒童安排入學,已申請積分入學不會影響排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