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救火拯溺”。
⒈ 亦作“救火拯溺”。焚,指火災(zāi);溺,指落水者。猶言救人于水火之中。
引漢 王充 《論衡·自紀(jì)》:“救火拯溺,義不得好,辯論是非,言不得巧?!?br />《舊唐書·李靖傳》:“今新定 荊 郢,宜弘寬大,以慰遠(yuǎn)近之心,降而籍之,恐非救焚拯溺之義?!?br />郭孝成 《云南光復(fù)記》:“將佐諸人,皆極一時(shí)之選,抵 川 之后,必能救焚拯溺,捍患衛(wèi)民?!?br />亦省作“救焚”。 唐 權(quán)德輿 《仲秋朝拜昭陵》詩:“撫運(yùn)斯順人,救焚非逐鹿?!?/span>
⒈ 救助陷于困境的人。
引《周書·卷四五·儒林傳·熊安生傳》:「齊氏賦役繁興,竭民財(cái)力。朕救焚拯溺,思革其弊?!?br />《隋書·卷四七·柳機(jī)傳》:「蓋救焚拯溺,無暇從容,非朝野之愿,以至于此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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