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過房兒子。
⒈ 過房兒子。參見“過房”。
引宋 歐陽修 《濮議一》:“凡無子者,明許立后,是大公之道。但習見閭閻俚俗養(yǎng)過房子,及異姓乞養(yǎng)義男之類,畏人知者,皆諱其所生父母,以為當然?!?br />明 田汝成 《西湖游覽志馀·委巷叢談五》:“拋卻親生兒,卻抱過房子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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