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王佑事太祖為知制誥,太祖遣使魏州,許以使還為相。及還而未果,佑笑謂親賓曰:“某不做,兒子二郎必做。”二郎,其仲子旦,后果為真宗相。事見宋邵伯溫《聞見前錄》卷六。后因以為子侄為相的典故。
⒈ 二郎,其仲子 旦,后果為 真宗 相。
引宋 王祐 事 太祖 為知制誥, 太祖 遣使 魏州,許以使還為相。及還而未果, 祐 笑謂親賓曰:“某不做,兒子二郎必做。”
事見 宋 邵伯溫 《聞見前錄》卷六。后因以為子侄為相的典故。 宋 劉克莊 《水龍吟》詞:“小兒破賊,二郎作相,有何奇特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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