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斟酌處理。
⒉ 加以彈劾和處分。
⒈ 斟酌處理。
引《新唐書·戴胄傳》:“參處法意,至析秋豪,隨類指擿,言若泉涌?!?/span>
⒉ 加以彈劾和處分。
引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四回:“況他這件事也還是敬重斯文的意思,不知可以求得大老爺免了他的參處罷?”
《清史稿·刑法志三》:“限滿不結……各級分限如前。如仍遲逾,照例參處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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