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非法扣除。
⒉ 克服去除。
⒈ 非法扣除。
引《元典章·戶部七·追征》:“其有侵欺、借貸、克除、冒名支請,事發(fā)到官,已未承伏者罪遇原免,錢擬合徵給各主。”
⒉ 克服去除。
引茅盾 《虹》四:“她應該克除了這些弱點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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