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對別人稱自己的母親。
⒈ 對別人稱自己的母親。
引《后漢書·應奉傳》“公廉約己,明達政事” 李賢 注引《汝南記》:“﹝ 元義 ﹞謂人曰:‘此我故婦,非有它過,家夫人遇之實酷,本自相貴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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