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代指疏治河道、修筑堤岸等治水事務(wù)。多指治理黃河。
⒈ 清 代指疏治河道、修筑堤岸等治水事務(wù)。多指治理 黃河。
引清 劉大櫆 《送張閑中序》:“皇帝御極之元年,命 山東 按察使 齊蘇勒 總督 河 務(wù)?!?br />《清史稿·河渠志一》:“至海道雖不暢通, 河 務(wù)未可全廢,此時(shí)治 河 之法,不外古人‘因水所在,增立隄防’一語?!?br />周汝昌 《曹雪芹小傳》二六:“尹繼善 在 雍正 六年,就官授內(nèi)閣侍讀學(xué)士,協(xié)理 江 南河務(wù)?!?/span>
⒈ 關(guān)于河川水利等事務(w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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